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我區經營主體報送2024年度年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01
報送對象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君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均應當報送2024年度年報。已經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登記的各類經營主體不再報送年報。
02
報送時間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03
報送方式
網頁報送:各類經營主體請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http://hn.gsxt.gov.cn,點擊“企業信息填報”菜單進行填報,登錄可以選擇電子營業執照登錄、工商聯絡員登錄、經營者登錄、CA證書登錄方式進行身份認證。
手機報送: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微信掃描下方“個體工商戶微信年報”二維碼進行填報。
現場報送:到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報送紙質年度報告(僅適用于個體工商戶)。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報送年報前須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聯絡員備案。聯絡員備案所需材料和辦理程序請按照《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聯絡員備案工作的公告》要求進行,已辦理聯絡員備案的企業可按照原有方式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填報公示相關信息。
各類經營主體還可通過湖南政務服務網企業數據填報“一件事”服務專區填報2024年度年報,具體填報指南請見附件2。
繼續實施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海關、商務、外匯部門合并年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自2025年1月1日起納入市場監管部門和農業農村部門“多報合一”,同時新增將工業產品獲證企業年度自查報告納入市場監管年報一并填報,相關數據項填報時間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非海關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報送年報可以采取上述電子化方式,也可以采取紙質方式,兩種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04
年報公示及更正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年報系統的要求完整填報并公示成功即為完成年報。已填報的年報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向社會公示。
需要更正已公示年報信息的,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時公示。
個體工商戶以電子化方式提交年報后,選擇公示的年報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向社會公示。報送紙質年報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只公示其已經報送年報的結果。
05
問題答復及咨詢
各類經營主體年報過程中遇到問題,按照年報內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可向相關部門咨詢。市場監管部門統籌做好企業年報事項和公示系統年報技術問題等咨詢工作。
06
法律后果
未按規定的期限報送并公示年報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個體工商戶將被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并可處一萬元以下罰款;企業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被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年報結束后市場監管部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的方式對報送的信息進行抽查檢查。抽查發現年報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等情況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個體工商戶將被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向社會公示。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07
其他事項
除公示年報信息之外,企業應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自覺履行信息公示義務,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向社會公示股東或發起人出資信息、股權變更信息、行政許可信息、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和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市場監管部門對報送年報和公示其他信息不收取任何費用,歡迎企業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對不法人員利用年報進行詐騙錢財的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咨詢電話
君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0730-8177653
柳林洲市場監督管理所:0730-8175443
錢糧湖市場監督管理所:0730-8173113
廣興洲市場監督管理所:0730-8102543
許市市場監督管理所:0730-8132700
良心堡市場監督管理所:0730-8171512
附件:(下載地址:岳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https://amr.yueyang.gov.cn/55703/55714/content_2262235.html)
1.經營主體年報填報指南(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docx
來源:君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編輯:張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