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君山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罰金案。2022年3月,被執行人鄺某某因犯賭博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判決生效后,鄺某某未主動繳納罰金,該案被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本案立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向鄺某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文書。同時發起網絡查控,發現鄺某某名下并無分文可供執行財產。于是執行干警電話聯系鄺某某,要求鄺某某繳納罰金,并告知其不履行義務的嚴重后果。
鄺某某接到電話后以為是詐騙,執行干警為了“自證身份”,在打電話解釋后,主動添加了鄺某某微信,通過提供證件信息、現場視頻連線等方式證實了身份,取得了鄺某某的信任。通過向鄺某某釋法明理,最終同意繳納罰金。由于疫情,身在外地的鄺某某無法趕來法院繳費,于是委托本地的朋友次日趕來繳費,該案順利執結。
來源:君山區人民法院
作者:陳敏 喻沛智
編輯:陳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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